11 月外貿新規一覽
1.中國暫停部分物品出口管制,涉及稀土、鋰電池等
2.歐盟取消小額包裹免稅,150 歐元以下進口商品將徵稅
3.美國對中重型車輛及零部件加征進口關稅
4.澳大利亞發佈有關進口食品強制性過敏原標籤新規
5.印度實施光伏組件進口強制登記新規
6.東帝汶正式加入東盟,成為第 11 個成員國
01 商務部和海關總署共同發佈:多項出口管制暫停實施,涉及稀土、鋰電池等
2025 年 11 月 7 日,商務部與海關總署聯合發佈重磅公告,宣佈自即日起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,暫停實施涉及超硬材料、稀土相關物項、鋰電池及人造石墨負極材料的 6 項出口管制措施。
同日,海關總署同步宣佈恢復美國 3 家企業大豆輸華資質、廢止美國原木進口禁令。這一系列密集的政策調整,既是對國內產業訴求的精准回應,也是中美貿易環境改善的明確信號,為全球產業鏈供應鏈注入穩定預期。
02 歐盟成員國於 11 月 13 日同意取消對外小額包裹的關稅豁免。
歐盟成員國於 11 月 13 日達成共識,決定將原計劃 2028 年實施的包裹徵稅政策提前至明年第一季度試行。核心內容包括:取消價值 150 歐元以下非歐盟包裹的關稅豁免,且所有包裹除需繳納相應的增值稅外,還將額外徵收約 2 歐元的清關和檢驗費用。歐盟將在 12 月 12 日制定更具體的實施細節。
03 美國對中重型車輛及零部件加征進口關稅
美國總統特朗普於 10 月 17 日發佈公告,宣佈將基於“國家安全”理由,對進口的中重型車輛及其零部件統一加征 25% 的關稅,對公車加征 10% 的關稅。該政策將於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生效。
美方稱此舉旨在減少進口依賴、增強美國國內供應鏈韌性並促進本土製造業投資與就業。這也將直接影響相關車輛及零部件對美出口的成本與競爭力。
04 澳大利亞發佈進口食品強制性過敏原標籤規定
2025 年 10 月 14 日,澳大利亞農業、漁業和林業部發佈 IFN10-25 號公告,即進口食品強制性過敏原標籤規定。新規要求:
▪️進口食品必須申報過敏原資訊。
▪️標籤上的過敏原資訊須與成分表同處一個版面,以 “含有XX”為引導詞並使用粗體醒目標示。
▪️明確規定需標識的過敏原種類,包括堅果、水產品等23種,即使作為添加劑或加工助劑帶入也需標示。
該規定將於 2026 年 2 月 25 日起實施。但從今年 11 月起,出口企業就需提交合規計畫。23 種明確過敏原必須在標籤上清晰標示。
05 印度實施光伏組件進口強制登記新規
印度商務與工業部近日宣佈,自 2025 年 11 月 1 日起,所有光伏及風電產品進口商必須通過新上線的 “可再生能源設備進口監測系統(REE-IMS)”完成強制預登記,申報產品及最終用途後方可進口,每項登記有效期為三個月。
這是印度完善新能源貿易管理體系的關鍵一步,旨在通過數位化手段提升進口透明度,與現行關稅措施形成配套,進一步強化對本土製造業的保護。新規實施後,將對中國等主要光伏產品出口國帶來新的合規要求。
06 東帝汶正式加入東盟,成為第 11 個成員國
在第 47 屆東盟峰會期間,東帝汶於 10 月 26 日在各國領導人見證下,正式成為東盟第 11 個成員國。馬來西亞外長表示,此舉標誌著東盟的範圍擴大到涵蓋東南亞所有主權國家,是東盟發展歷程中的一個“歷史性時刻”。
東帝汶的加入,意味著外貿企業將迎來一個全新的潛在市場,其貿易政策與投資環境未來有望與東盟整體框架進一步接軌,值得市場關注。

